城市餐饮废气污染分析
废气污染源调查
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业期间,冬季采暖为集中供热,由市区供暖系统解决。因此本项目的主要废气污染来自于厨房烹饪物料分解及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油烟。在烹饪过程中,食用油和食品在加热操作过程中发生一系列复杂变化,产生油热解污染物,主要成分为烃类、醛、酮、酸等;此外,液化气炉灶燃料燃烧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SO2、NO2、CO和烃类。另外,木炭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也是重要的污染物。
⑵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
由《中国气候变化国别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查知,液化气灶燃烧每千克燃料的污染物排放系数如下:
氮氧化物 (NOx): 0.14 g
二氧化硫 (SO2): 0.18 g
一氧化碳 (CO): 0.34 g
总 烃: 0.02g
该项目投入营运后,液化气炉灶年耗燃气量为1.2t。
由《环境统计手册》(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查知,每吨木炭产一氧化碳 (CO)的量为0.052t
该项目投入营运后,木炭年耗约为3.6t
由此,对本项目燃料燃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进行统计。本店按照每天运营大约8小时,全年365天运营计算,结果见表4.1。
表4.1 油烟及木炭气源强计算结果
污染物 项目 | SO2 | NO2 | CO | 总烃 | ||
排放量 | kg/h | 0.07×10-3 | 0.06×10-3 | 6.4×10-2 | 0.008×10-3 | |
kg/a | 0.216 | 0.168 | 187.608 | 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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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气态污染物SO2、NO2及CO,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方法求出各项污染物稀释到等于环境标准时所需的空气量,按相同量纲进行比较。
⑴评价模式:
式中:Pi—i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m3/h)
qi—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kg/h)
Co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P总—污染物总等标污染负荷(m3/h)
Ri—污染物单项污染负荷比
⑵评价结果分析
按上述模式计算统计结果见表4.2。
表4.2 等标污染负荷统计结果
污染物名称 | no2 | SO2 | CO | 总计 |
qi(kg/h) | 0.06×10-3 | 0.07×10-3 | 6.4×10-2 | - |
Coi(mg/m3) | 0.24 | 0.50 | 10.00 | - |
Pi(106m3/h) | 2.5×10-4 | 1.4×10-4 | 6.4×10-3 | 6.79×10-3 |
Ri(%) | 3.7 | 2.0 | 94.3 | 100 |
顺位 | 2 | 3 | 1 | - |
由表4.2可看出,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气中,各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除CO都较小。而CO较大,占总等标污染负荷的 94.3%,其次是NO2和SO2,分别占总等标污染负荷的3.7%和2%,以各污染物的污染负荷进行排序的次序为:CO> NO2 > SO2。
根据类比调查,餐饮业排放的油烟废气中,油烟的浓度大约为3.8mg/m3。选用适当的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可使排放浓度低于2.0mg/m3的标准要求。
4.4 营运期废水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的餐饮用水为烹饪和清洗。根据类比调查资料,这部分餐饮废水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脂、洗涤剂和蛋白质等,COD约300~3500mg/l,动植物油约300~1000mg/l。建设单位需对这部分餐饮废水采取隔油处理,这部分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混合,一同排放至地下排水管网。